1.1本项目辉县市2022年排水防涝项目经理部已由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辉发改许可【2022】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建筑辉县市2022年排水防涝项目经理部。本项目 HDPE管材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1.2本项目辉县市2022年灾后恢复重建及能力提升项目经理部已由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辉发改许可【2022】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建筑辉县市2022年灾后恢复重建及能力提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 HDPE管材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辉县市2022年排水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及能力提升项目位于辉县市城区,项目主要工程为苏门大道(百泉路-学院路)灾后重建项目、文昌大道(和谐路-百泉路)灾后重建项目、共和路中段灾后重建项目、文昌大道(九山路-清晖路)灾后重建项目、文昌大道(清晖路-南水北调桥)灾后重建项目、百泉路(太行大道-苏门大道)灾后重建项目、太行大道(共字转盘-学院路)雨水、人行道及慢车道灾后重建项目、七贤大道(九山路-瑞丰路)灾后重建项目、瑞丰路(太行大道-七贤大道)灾后重建项目、学院路、和谐路南延、卫源路(苏门大道-药贸大道)、清晖路北段排水项目,项目共涉及13条市政道路,其中3条已由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文昌大道(和谐路-百泉路)、共和路中段、文昌大道(清晖路-南水北调桥)。2.2招标内容:HDPE管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基本条件: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和上述证件并提供复印件。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评估的环评报告及所需的其他手续,投标产品应采用相应国家标准生产。3.1.5 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4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5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4月3日8时至 2023 年4月 10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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